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闽建筑[2013]27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监管工作内容按闽建筑[2013]27号文规定执行。
二、加强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管工作。
(一)、经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由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管工作。
(二)、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内外造价咨询企业应向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监管科办理注册造价工程师备案登记手续。
(三)、加强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登记制度,造价师人数按建设部第149号令规定不得少于3名,办理注册造价工程师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报注册造价工程师备案登记表;(附表)(请到漳州造价网“相关下载”处下载)
2、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分支机构进漳备案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
4、携带登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市造价管理站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支机构造价师登记备案情况检查,发现分支机构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或登记备案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联系人:陈闽(市造价站监管科)
联系电话:0596-2912587